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8894/2023-12237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3-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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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玉环市巨龙玉龙潜龙企业和风云企业家评选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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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快工业强市建设,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步伐,发挥优秀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市工业经济优化升级,实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继续在我市工业企业中开展巨龙、玉龙、潜龙企业和风云企业家评选活动。 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五个部分: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一是企业必须依法经营;二是企业评选为巨龙、玉龙和潜龙需满足相应前置条件:巨龙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须达3亿元以上,税金1500万元以上;玉龙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须达8000万元以上,税金400万元以上;潜龙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须达5000万元以上,税金200万元以上;叁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当年不能涉嫌犯罪或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四是企业已建立党组织并有效开展活动;五是参评企业当年度规上工业企业科技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原则上达到分行业标准(汽摩配含工程机械1.75%,水暖阀门1.76%,家具1.61%,眼镜1.49%,医药及器械1.64%,机床1.76%,其他1.67%)。 (二)评选办法。一是巨龙、玉龙企业评选办法,从品牌建设、科技创新、企业培育、绿色发展、亩均效益、人才引进、住房保障、参保水平和数字经济工作等9方面综合考评。采取分值制,按得分多少结合评选条件确认巨龙企业20家、玉龙企业100家;二是潜龙企业评选办法,从成长性、科技创新、企业培育、绿色发展、亩均效益、人才引进、住房保障和参保水平等8方面综合考评。采取分值制,按得分多少,取前100名为当年度潜龙企业。 (叁)评选程序。一是参选企业须填写《玉环市叁龙企业参选申报表》,报所在乡镇(街道),经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后报市经信局。 二是由市经信局牵头,联合各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汇总后,报市叁龙企业培育认定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审核与考评,确定名单后报市政府审定。 (四)表彰及奖励。一是经考核认定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发文公布年度巨龙企业、玉龙企业、潜龙企业名单,予以命名表彰,并享受相应扶持政策;二是根据工作导向和年度主题,确定有突出贡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风云企业家候选人,经市委、市政府决定,确定年度风云企业家名单,予以通报表彰。 (五)附则。明确涉税数额较大定义及企业实缴税金取数时间和取数范围。 叁、适用范围 本评选办法适用于2023年起参加我市叁龙评选的企业。 四、其他补充说明 本评选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玉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 黄德波(玉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联系方式: 0576-8075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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